{{ $t('FEZ002') }} 教導處|
一、依據本縣115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及本府115年7月28日屏府教發字第11551328860號函(諒達)續辦。
二、本案原函說明二部分,原定「第一場(國中小場):115年8月18日(星期二)」,修正後日期為「115年8月24日(星期一)」;其餘事項請依原函辦理。
三、本案未盡事宜,請逕洽本縣高樹國中邱俊傑教師,連絡電話:08-7962034分機12。
四、檢附修正後實施計畫及原函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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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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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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