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導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5年7月1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0062872號函辦理。
二、依「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規定略以,國中小圖書館專業人員至少應置1人,其專業人員得由符合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規定之教師或職員專任或兼任。又依「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規定略以,國中小圖書館如無相應資格人員,得由曾修習圖書資訊或閱讀推動相關專業課程者擔任;另圖書館專業人員每年應接受20小時以上之專業訓練。
三、為持續協助各國中小達成前開規定,並使擔任國中小圖書館專業人員者具備相同之基礎知能,國教署業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拍攝圖書資訊及閱讀推動相關專業課程,提供尚無圖書館專業人員之學校教職員修習,及已有圖書館專業人員之學校教職員增能,開設課程說明如下:
(一)115年「全國圖書教師磨課師課程(基礎)」或「全國圖書教師磨課師課程(進階)」:各國中小倘未具符合圖書館專業人員資格者,學校教職員可透由修習此2個課程並取得研習證明,以符合擔任國中小圖書館專業人員資格。
(二)「資訊素養融入專題探究課程」、「數位閱讀課程」或「如何利用AI協助閱讀推廣課程」:各國中小圖書館專業人員得透由修習此3個課程,以取得每年20小時之專業訓練時數。
(三)115年「全國圖書教師磨課師課程(基礎)修課辦法」、「資訊素養融入專題探究課程修課辦法」及「數位閱讀課程修課辦法」業以本府115年2月4日屏府教發字第1155018190號函(諒達)週知貴校。
四、為落實設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專業人員,請貴校至人力資源網進行教職員配置時,填報配置1名專責人員,倘該員倘未有相應資格者,應督促其於115年9月20日前完成上開課程修習並取得研習證明。本案納入115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面向計畫及預算考核,國教署將以115年9月30日由國民中小學教職員人力資源網匯出之115學年度資料作為考核基準。
五、請貴校持續督導落實設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專業人員,並請鼓勵國中小相關教職員參加上開課程,又倘國中小圖書館專業人員由教師兼任時,請落實減授課機制,以衡平教師業務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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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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