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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馨生守護奬--115年法務部表揚推展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有功人士及團體實施計畫

{{ $t('FEZ002') }} 教導處|

一、依教育部115年5月2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0045454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依本計畫第五點表揚類別「人口販運暨其他犯罪被害人服務」、「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及「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肆「預定達成目標及具體措施」其中「八、推動修復式正義」及「九、強化從業人員專業知能,加強被害預防宣導」推薦適合參與人員,推薦名額請依本計畫第五點所定表揚名額上限加倍推薦。

三、推薦人員或團體以未曾接受本計畫或相關部會類似性質之表揚者為優先,俾增加各界參選機會。

四、相關推薦作業請按本計畫辦理,並於旨揭期限內以電子郵件傳送可編輯之推薦表檔案至承辦人電子信箱a251253@oa.pthg.gov.tw。

五、薦送人員資料請依限備文檢送到本府,併於推薦表「推薦(機關)單位」欄位加蓋印信,由教育部辦理初選後,將推薦名單函送法務部辦理複選,逾期不予受理。

六、請參與人員詳閱『115年法務部表揚推展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有功人士及團體實施計畫』第五點有關表揚類別、表揚名額及主責推薦機關(單位)等規定。

七、「第1屆至第27屆法務部表揚推展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有功,請至法務部網站下載使用(連結:https://www.moj.gov.tw/2204/2645/2748/2761/2763/111106/post)。

八、隨文檢附115年法務部表揚推展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有功人士及團體實施計畫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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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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