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導處|
一、本府原以114年10月15日屏府文推字第1140277249號函邀請貴校踴躍參與原訂114年11月15日(六)舉辦之旨揭活動,該活動日期因故調整至114年12月6日(六)。
二、貴校參加本活動,得以申請公差假與課務派代,事後並得以公差假補休。
三、本活動建議公差假時間為14:00-19:00(含事前集結、各城演出、牽手傳唱至散會離場)。
四、相關細節資訊請洽詢屏南區社區大學辦公室(08-889-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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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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