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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混齡教學及混齡編班實施辦法

{{ $t('FEZ001') }} 教導主任

{{ $t('FEZ002') }} 教導處|

主旨:「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混齡教學及混齡編班實施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174575A號令訂定發布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1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575D號函辦理。

二、旨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胡小姐(電話:02-77367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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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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